作者:宣传中心 杜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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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04 11:21 |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二巡察组于2022年6月27日至7月8日开展围绕整治教育领域突出问题的“小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信访受理范围 全市各高中、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等教育系统,各学校领导班子及其教师。 二、巡察监督重点 主要是课后延时服务违规收费,跨学期收取学费(保教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及代收费未执行自愿和非营利原则,在收取代收费项目中获取差价;强制或暗示学生及家长购买指定教辅资料,或以信息化教学、分班教学为名,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平板电脑、教育APP或收取使用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乱收费,高中学校违规招收借读生并收取借读费,学校和教师有偿补课;中小学校服和食堂食材釆购、伙食费收支管理及内部控制不规范、信息公开公示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中小学招生、录取、分班等环节违规违纪,在校服定制、学生营养餐管理、教辅订购上吃回扣、收取学生家长礼品礼金,以及公职人员利用职务影响插手干预学校有关事务等漠视侵害家长和学生利益问题。监督推动教育部门严格落实教育政策,规范教育收费管理,扎实推进“双减”政策落实,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办学,做好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规范校园招标采购,确保依法依规。 三、反映问题渠道 “小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窗口,设置电子邮箱,开通专门值班电话、手机,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信访接待窗口:界首市教育局一楼派驻纪检组办公室; (二)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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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专门值班电话:0558-4815320,19355806912。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 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2年7月6日。 市委第二巡察组 2022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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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于: 2022-07-04 1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