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工作制度 |
作者:王红伟 |
2017-07-01 19:14 |
“三会一课”制度
1、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学习、讨论和决定党内重要问题。 2、支部委员会。每月不少于一次。研究支部工作计划,讨论和研究思想政治工作、党员教育、党的组织建设、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议等,分析党员的思想、作风、工作、学习、纪律情况,保证完成学习、工作等任务。 3、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指示、决议等上级文件精神,并研究贯彻执行支部决议,汇报党员思想、学习、工作、作风等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分析党风现状,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等。 4、党课。每半年不少于一次。对党员系统地进行《党章》、《准则》、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以及时事政策的教育,以增强党员的党性。党课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参加。 党员管理制度
1、实行目标管理。党支部应在每年年初制定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对党员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按月登记,为年终考核评比、民主评议和兑现奖惩的主要依据。 2、加强党费收缴管理工作。党员必须按月按标准交纳党费,支部每季按实收数如数向党委缴纳一次。 3、按照党员管理的要求,党支部对党员每年度的奖惩情况、民主评议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应及时进入党员档案。 4、加强对外来党员和外出党员的管理。①对外来党员应及时接转组织关系,登记造册,及时编入党组织,以便加强教育和管理。②对外出党员一律进行造册登记。凡在3-6个月内的短期外出和因长期外出而暂无法接转组织关系的党员,应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并按有关规定管理,对长期外出,且地点固定的党员,要转移正式组织关系;间断外出、短期外出的党员,按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时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
民主生活会制度
1、民主生活会每年不少于一次。以党小组(不设支委和党小组的,以支部)为单位召开。支部委员除参加所在党组织的组织生活外,每年至少要单独过一次组织生活。 2、民主生活会应根据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和事关全局的问题,选好生活会的主要议题,并事先通知与会同志作好准备,同时报告上级党组织,请求派员指导。 3、与会同志应围绕议题,以团结为目的,实事求是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畅所欲言,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并将问题分析归类,制定整改措施。 4、民主生活会应指定专人将主要情况记录在专用记录本上,每年检查一次。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民主评议党员在党委领导下,根据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内容以支部为单位进行。 2、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运用民主的方法,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每个党员进行客观公正的评议,并确定档次。 3、党支部要结合每年一次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4、评议党员一般分为组织准备、学习动员、民主评议、组织处理、总结提高等五个阶段。各支部应结合实际,确定评议重点,作出具体安排,有针对性地解决党组织和党员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5、所有党员均应认真参加民主评议,不得无故缺席。凡在评议阶段因各种原因外出的党员,应事先通知其本人,或在返回后补评。
党内监督制度
1、监督党员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决议等情况,是否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监督党员作风是否端正,克服和纠正以权谋私和官僚主义,发扬党的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及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的优良作风,增强公仆意识,为人民服务。 3、监督党组织是否按德才兼备的标准任用干部。 4、监督党支部能否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是否严格党纪国法和组织纪律。
党员活动室活动制度
1、党员活动室由党总(支)部组织委员负责管理;由党总(支)部书记组织学习;由宣传委员负责考核。管理人员必须负责收发党刊和党员学习资料及室内卫生。 2、党员活动室每月定期活动不少于二次,时间由支部确定。 3、党员活动坚持请假、签到制度,不得无故缺席。 4、每半年向党委书面汇报一次活动情况。 5、建立“创先争优”“爱心捐助”登记薄,定期记载,由组织委员负责。年终进行评比,看谁思想好,奉献大。 “创先争优”制度
先进党支部的基本条件: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 2、支部一班人团结一致,战斗力强,清正廉洁,党群关系好,围绕“五个好”,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 3、团结和带领群众圆满地完成各项任务,成绩显著。 4、思想政治工作生动活泼,实效性强,群众文化、精神生活丰富健康。 5、支部能努力抓好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优秀党员的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 2、带头学习并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3、模范地遵守党纪国法,组织纪律性强,自身廉洁。 4、充分发挥党员在各项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事事处处以身作则。 5、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6、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程序 一、组织准备 1、党总支和党支部任期三年。校内分支部任期两年。 2、起草请示报告。经支委会研究后,将改选时间、委员名额、选举办法等情况报党委审批。 3、起草基层党组织工作总结。 二、思想发动 1、学习党章中有关选举等方面的规定。 2、明确换届选举的意义、要求和做法。 3、教育党员正确对待选举。 三、讨论酝酿 1、讨论工作总结,提出修改建议。 2、按候选人数高于应选人数20%的差额比例,酝酿支委候选人,确定监票人和计票人。 四、选举准备 1、召开支委会(总支委员会)。 2、支委会(总支委员会)集中党员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并起草请示报告,向上级党组织汇报。经上级党组织原则同意后,即可筹备正式选举。 3、印制选票,准备票箱,布置会场。 4、拟定选举大会议程。 五、正式选举 1、报告到会人数。(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 2、由书记代表上届党组织作工作总结。 3、说明选举办法。 4、宣布应选委员人数和候选人名单。 5、采用直接差额选举方法、进行无记名投票。 6、计票。 7、宣布选举结果。 8、封存选票,材料归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