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市委第十轮巡察公告 |
作者:宣传中心 范玮 |
2024-10-19 16:09 |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2024年10月9日至12月31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教育局党组、第三中学、新华幼儿园,市委第二巡察组对第五中学、第一小学、师范附属小学,市委第三巡察组对阜阳科技工程学校、第二中学、第四中学开展常规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守政治巡察定位,紧盯权力和责任,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重点围绕“四个聚焦”开展政治监督。一是聚焦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阜阳市委、界首市委工作要求落实情况,突出对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监督。二是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突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三是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突出对选人用人和党建工作的监督。四是聚焦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突出对履行整改责任的监督。 巡察期间,巡察组统一设立信访接待窗口,设置邮政信箱、意见信箱、电子邮箱、二维码,开通专门值班手机,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1. 信访接待窗口:丹露商务大酒店三楼307房间; 2. 邮政信箱:界首市人民路1号市委巡察办转巡察组收; 3. 意见信箱:丹露商务大酒店、市教育局、阜阳科技工程学校、第二中学、第三中学、第四中学、第五中学、第一小学、师范附属小学、新华幼儿园大门口; 4. 电子邮箱: 该E-mail地址已受到防止垃圾邮件机器人的保护,您必须启用浏览器的Java Script才能看到。 ; 5. 专门值班电话:19355806912; 6.“界巡之窗”二维码:通过信访举报平台无记名反映问题。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7∶30,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7日。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市委第一、第二、第三巡察组 2024年10月9日 |